现实:如果 SBA 确,他们有权取消投标资格并拒绝合同。如果发现企业为了获得合同而故意谎报其规模状况,则根据《小企业法》第 16(d) 条,业主将面临罚款和监禁。竞标失败的公司可能会挑战中标公司的规模,并根据《虚假索赔法》提起民事诉讼。此外,还有一项拟议的立法将延迟授予任何附加了超过一定金额的尺寸标准的合同,直到 SBA 确定 国家邮箱列表 并核实中标人的尺寸状态。 误解:SBA 不会发布有关获得政府合同的小企业的信息。 现实:与联邦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可通过联邦采购数据系统 -
下一代向公众提供。任何人 - 小企业主或其他人 - 如果难以找到数据或浏览网站,可以通过数据库运营商总务管理局 (GSA) 请求信息或报告。 误解:重新认证程序将改变小型企业的规模标准以及它们被归类为“小型”的方式,就像 2004 年的提案一样。 现实:事实并非如此。小企业仍然按照同样的规定这样做。关于规模标准的规则没有改变,仍然由行业决定——有些是基于最大员工人数,
有些是基于近年来的收入,有些是两者的结合。没有生效的 2004 年提案是一项广泛的重组议程,该议程将使所有规模标准都由员工人数决定。 误区:过去六年的十多项联邦调查报告发现,数十亿美元从小企业转移到财富 1000 强公司及其在全国的子公司。 现实:有报道几乎普遍提出了关于准确报告最初授予小企业的合同资金的问题——这正是新规则为防止发生的事情而制定的。这意味着小企业是合同的最初赢家,但随后被大公司收购。尽管在极少数情况下大型企业赢得了为小型企业预留的联邦合同,但通常这是由于误解或小型企业没有意识到它已经超出了规模标准。